丽水市第四届残运会运动员分级工作顺利完成
2018/11/8 14:41:16编辑:hardy

2018年11月2日~4日,由浙江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专家黄蔚和丽水市残联、运营单位广州博润体育公司等一行组成的分级团队分别赶赴下属各个县(市),对225名运动员进行分级,指导运动员训练,并为省残疾人运动队挑选后备队员。

在残疾人体育比赛中,为了尽可能公平竞争,组委会必须对参赛的运动员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以及运动能力进行评定、分级,将残疾程度或运动能力相近的运动员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为此,国际残奥委会(IPC)医学委员会根据比赛项目的特点和对运动员能力或功能的鉴定,结合残疾类别和程度,就各个比赛项目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标准。

目前,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共参加14项国际残疾人体育赛事。全部比赛项目都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分别规定了最低参赛标准。

(1)田径

盲人运动员:T11(F11)级,T12(F12)级,T13(F13)级

脑瘫运动员:CP1--CP8级

轮椅运动员:F51--F58级(田赛),T51--T54级(径赛)

其他肢体残疾:LAF1--LAF6级(田赛),LAT1--LAT4级(径赛)

截肢运动员:A1-A9级

(2)羽毛球:分为轮椅组和站立组(上肢残疾组和下肢残疾组)

(3)举重:截肢、脑瘫或其他肢体残疾

(4) 乒乓球:TT1-TT5(坐姿),TT6-TT10(站姿)

(5)游泳:“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分10个级别; “SB”级(蛙泳)分为9个级别; “M”级=(3דS”+1דSB”)÷4

(6)射击:根据是否使用射击台分为SH1(SH1A、SH1B、SH1C) SH2(SH2A、SH2B、SH2C)

(7)轮椅网球:公开级

(8)射箭:坐位ARW1(ARW1-C)ARW2 站位ARST(ARST-C)

(9)轮椅篮球:根据其运动动态观察分为1-8级

(10)自行车:盲人B1-B3;肢残LC1-LC4;脑瘫CP1--CP8; 手动自行车分为HC4/3和HC2/1

(11)坐式排球:截肢、其他肢体残疾、脑瘫、脊髓损伤

(12)轮椅击剑:分为A级和B级

(13)盲人柔道:B1--B3

(14)盲人门球:B1--B3 

每个残疾人体育项目都有各自的最低参赛标准,脑瘫、盲人、脊髓损伤、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等运动员都将视其残疾和功能障碍程度进行级别确定。

本届残运会设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飞镖等6个大项,参赛运动员225名。目前运动员分级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分级工作开展的同时,团队成员还为当地运动员进行了专业训练指导及知识讲座。

近年来,丽水市残疾人体育工作以改善残疾人身体素质和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为目标,将残疾人体育工作融入社会民生大局,不断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要聚焦重点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丽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以‘勇争一流’的高要求,推动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

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基本权利。残疾人在体育竞赛中展示自己的才华,激发勇气、增强信心,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了自身价值,更彰显了健康向上的风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健全人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残疾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我们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追求健康,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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